警察署简介
警察署的构成
- 警务科
- 信息公开、警方咨询、会见、送入慰劳品、证明文件、福祉等事务。
- 会计科
- 丢失物、拾得物、预算执行、警察署办公大楼及设备的管理等事务。
- 生活安全科
- 预防犯罪、受理寻人请求、预防青少年犯罪、监督跟踪狂、风俗业、破坏环境、经济及网络犯罪等。
- 地域科
- 以派出所为据点的巡逻活动内容为预防犯罪与交通事故、逮捕、各种案件的初步调查以及受害者的救援、访问一般的家庭并且指导防犯、听取意见、巡视联络等。
- 刑事科
- 杀人、强盗等性质恶劣的犯罪、暴行、伤害、诈骗、私吞、盗窃等的搜查、取缔黑社会犯罪、毒品、枪支犯罪、鉴定事务。
- 交通科
- 交通安全对策、安全教育、交通指导与监制、交通事故的调查、交通规制、办理驾驶执照等。
- 警衛科
- 犯破坏治安罪的调查、管制非法入境与非法滞留、要人的警卫保护、防备灾害等。